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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来源: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5-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一部防止、控制和消除食品污染以及食品种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预防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法律草案。该草案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草案》已于4月20日向全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关于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函,并于2008年5月9日召开了《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座谈会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处长李二林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守文出席,哈尔滨工业大学食品学院、东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哈尔滨商业大学食品学院、哈医科大学公卫学院,省肉类协会、及乳业协会、肉品协会、调味品协会等负责人,飞鹤乳业、哈尔滨香其食品、老鼎丰食品等食品企业,大庆市、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表,省局政策法规处、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监察处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到会代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学习,并就有关内容分别进行了交流性发言。
  张守文副局长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国家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体现了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通过《草案》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这个平台,将引起各界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注老百姓、关注民生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体现了法律的公开性、落实阳光行政,在重大问题上充分反映民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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