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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5-16



    5月7日,新疆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会上,自治区副主席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同22个食品安全监管成员单位和18个地州市政府(行署)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责任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奥运食品安全;按步骤、分层次,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除重大隐患;认真做好奥运食品安全供应;加强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追究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建立应急机制,防控事故危害。年终,自治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及《考核细则》,对地州市政府(行署)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评价考核,并通报有关情况。《责任书》还首次对自治区宣传部、水利厅、教育厅等8家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新增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副主席在签订责任书后强调,各级地方政府、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深入;统一思想,全力以赴,确保自治区奥运食品安全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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