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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落实责任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6-25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日前,温岭市食药安委向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和镇(街道)传达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验收细则责任分解意见,要求全面落实,深入推进省级示范市创建。
        一是落实责任。要求站在对人民负责、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验收细则责任,排除一切干扰,做实做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是造浓氛围。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多形式、全方位做好创建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三是建好台帐。认真对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二十七项资料建档工作指引标准,建好台帐,做到上下一致、前后一致,做到分类清晰,按基本情况、组织管理工作、综合基础工作、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7个项目分类,以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四是从严执法。狠抓环节监管,强化监管合力,加大抽查频次,突出整治重点,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确保在迎检、高温、奥运与节日期间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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