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2008年建设“法治浙江”工作要点》关于“抓好食品安全、劳动就业、安全生产、教育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深化行政执法‘收支两条线’制度”的工作部署,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本次监督检查的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终依法行政考核评议成绩中。
本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2007年以来全省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以下五方面工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案件移送机制、举报奖励制度运行情况;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分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抽查三个工作阶段,届时将采取听取情况汇报、询问有关情况、查台帐、查记录、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9月份,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等组成监督检查组,对2个市和2个县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