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福建省宁德市全面治理“餐桌污染”
|
|
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
2008-07-14
|
日前,福建省宁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2008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方案要求食安委各有关部门,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等7个方面,全面治理宁德市“餐桌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治理畜牧业、种植业及水产品污染 重点开展城乡结合部和私屠滥宰行为突出区域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定点屠宰厂(场)建设;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重点开展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和奶牛生产企业鲜牛奶抗生素残留抽检,禁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品上市销售;严厉查处企业储藏和使用私宰肉、病死肉、非法入境肉类产品的违法行为。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查处重大农产品产地污染案件;继续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农产品投入品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蔬菜、茶叶、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重点示范推广丙溴磷、氟虫腈、苏云金杆菌、矿物油等11种农药。 ―――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加大对宁德市饮用水水源的监管和整治,搬迁关闭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单位,建设截污和隔离设施;开展二次供水及其设施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街道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定期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和水质检测,查处未按规定清洗二次供水设施的业主;强化全市瓶(桶)装水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定期开展流通环节瓶装饮用水卫生指标抽检。 ―――加强加工食品污染监管 全面推进粮食加工品、食用油等28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开展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提升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对大米、食用植物油、粮食复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定期进行抽查和监测。 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市、农贸市场、个私商店等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增强食品质量监测的频度,并适时发布质量信息和消费警示;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督促县级以上城区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组织开展节假日餐饮市场、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和旅游风景区周边食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开展县级以上城区餐饮业用油、凉菜和餐饮具安全卫生抽检;完善和监督学校卫生管理,有效预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