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要闻播报
|
部委动态
|
地方动态
|
检验监测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食品安全知识
|
综合监督
站内检索
热门排行
湖北省襄樊市食安办发布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来源: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8-04
近期,湖北省襄樊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举报,称有人打着各类旗号在影剧院、酒店、俱乐部等场所举办“健康讲座”,宣传销售夸大疗效的保健食品,误导消费者。针对这一情况,襄樊市食安办在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保健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宜特定人群食用;二是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三是要正确对待保健食品广告,正确对待免费体验、健康咨询等,慎重选择包装特异、价格偏高、包治百病、疗效“非凡”的保健食品。不要轻信虚假宣传,不要轻易购买他们推销的产品,以免上当受骗。
本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SFD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京ICP备0604800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