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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大力推进企业配送餐工作

来源: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8-06



          最近,广州市萝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相关企业转发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规定》》,并将萝岗区符合配送餐要求的企业名单通知到各相关企业及上传至区食品安全信息网上,还向企业发放了《需配送餐工厂企业食品安全调查表》。据目前收集的情况看,企业对萝岗区的企业配送餐工作表示满意,均表示将按照《规定》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配送餐企业给员工安排就餐。
         广州市萝岗区去年对区内企业开展了配送餐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调查显示,萝岗辖区内300家企业中,近四成没有集体食堂,主要靠送餐。而在区内32家配送餐单位中,无有效卫生许可证或不具备配餐资格的单位占六成,所有配送餐单位采用的运输工具均不合格。面对企业的“午餐危机”,广州市开发区管委会、萝岗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并正式出台了《规定》,于今年初开始实施。根据《规定》,区内的集体用餐配送将受到专门的法规监管。《规定》不仅对配送餐的加工方式、食品来源、保藏温度、运输车辆等操作标准进行了细化,而且明确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用餐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三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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