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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安办消费警示:夏季高温 谨防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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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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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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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夏季高温期间,要特别注意饮食安全,谨防食物中毒。 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这主要由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适于微生物生长繁殖,食品易受细菌污染;各类食品特别是熟食制品、凉菜、冷饮等食品加工制作、储藏不当,更易引起微生物性食物中毒。且夏季人体肠道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更易发生食物中毒。餐后如果出现食物中毒症状(一般多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症状和体征),应及时到医院救治。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食物的采购、清洗、制作、贮存等环节上注意搞好食品卫生。一是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做到“饭前便后洗净手”,把好“病从口入”关。二是选购食品时要注意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并按标签要求保存食物。三是食物尤其是水产品食用前要烧熟煮透,剩余食物要重新彻底加热才能继续食用,如发现食物馊坏就不应再吃。四是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削皮或消毒。五是慎食冷荤凉菜,餐具要经常消毒。六是注意冰箱的定期清洁,食品存放要严格按照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七是尽可能不到不卫生或没有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店用餐。八是食用四季豆、豆浆须彻底加热煮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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