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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来源:
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8-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局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治理等,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自治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与宣传、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和广告发布媒体、企业座谈会,建立违法广告的协调、移送、查办和查处结果通报制度,形成联合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强大合力;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安全警示制度、监测工作考核制度等制度。建立完善三级广告监测网络体系,目前全区有122名广告监测人员,监测工作覆盖面达100%。各地、州、市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认真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采集、记录、上报工作,建立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自治区局对各地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对广告发布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42件,备案药品、医疗器械广告233件。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治理力度,建立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和违法发布广告的“黑名单”制度,及时将查实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移交工商部门查处。2007年以来,全系统经监测查实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1307件。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去年下半年以来,共对40个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在全区范围内下架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有力的震慑了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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