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要闻播报 | 部委动态 | 地方动态 | 检验监测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食品安全知识 | 综合监督
 站内检索


 热门排行

江苏省连云港市学校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8-29



          今年秋季开学,江苏省连云港市将在全市大中专院校、二星级以上高级中学、省示范初中、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实验幼儿园和市直管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实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让广大师生、家长享有校内餐饮消费知情权和选择权。公示的地点必须以方便师生和家长知情为前提,如学校食堂入口处、师生就餐餐厅或托幼机构大门入口处等显眼位置。
        公示的内容包括:校内和校外食品卫生安全的举报投诉电话,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并注明评价结论(A级:优秀;B级:良好;C级:一般),从业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猪肉、水产品、牛奶及奶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油、米面及其制品等食品及原料供货商一览表,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卫生安全警示公告,食品卫生安全承诺书,以及卫生监督部门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SFD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京ICP备0604800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