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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9-08



          重庆市巫山县从今年9月至1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特点,巫山县严格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了县级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相应职责。一是食品源头污染整治由县农业局牵头,县畜牧局紧密配合。二是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县贸易发展局紧密配合。三是食流通环节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四是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县卫生局牵头,县教委紧密配合。五是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巫山县分局负责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联系。
        巫山县要求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达到以下整治目标:一是实现农村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力度得到加强,全县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二是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三是继续推行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9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四是除山区农村个人自宰自食外,乡镇级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五是乡镇政府专人负责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农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六是加快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建设进程,全县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要建立起至少一家食品安全示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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