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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舟山市加强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和重点工程工地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9-10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通知》要求,通过三年努力,使舟山市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周边的食品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无证无照流动摊贩得到彻底整治;企业食堂均持证经营,量化分级评定在C级以上,餐饮卫生安全管理基本规范;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以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三网建设”得到延伸完善;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责任到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得到保障。
《通知》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监管,明确环节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度和企业责任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运用联合执法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要推进大型企业食品统一配送模式,把好食品采购源头关。要完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要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落实了大型船舶修造企业和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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