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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真部署做好“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9-11
近日,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各成员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一、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做到规范到位、执法到位、服务到位。二、要加强对重点食品、重点部位的监督管理。三、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对群众宣传合理消费观念,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四、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解决、及时答复,让群众满意。五、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工作,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六、要做好食品安全的信息反馈工作。 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渡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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