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要闻播报 | 部委动态 | 地方动态 | 检验监测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食品安全知识 | 综合监督
 站内检索


 热门排行

江西省新余市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专项检查

来源: 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7-10-30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媒介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先后到该市的分宜电视台、新余电视台、新钢电视台、渝水电视台等发布广告的主要媒介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核查广告合同、查看广告制作内容等形式,对22条(次)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进行了“过筛”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用语的广告及以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进行专题报道的药品广告,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各媒介单位切实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格把好广告内容关,坚决杜绝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的发布,防止损害公众切身利益。

本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SFD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京ICP备0604800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