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联合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专项检查
来源: 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7-10-30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媒介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联合检查组先后到该市的分宜电视台、新余电视台、新钢电视台、渝水电视台等发布广告的主要媒介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核查广告合同、查看广告制作内容等形式,对22条(次)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进行了“过筛”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用语的广告及以专家、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进行专题报道的药品广告,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各媒介单位切实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格把好广告内容关,坚决杜绝虚假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广告的发布,防止损害公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