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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推进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07-10
近期,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五一”期间保健食品广告集中监测行动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同意加强监管的三条措施,以对人民负责”。为认真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该局采取下列措施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对违法广告产品的处置工作
1、对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前阶段,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监测中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在政务网站上进行了公告,并在各大媒体上进行了曝光,都市快报、今日早报以及新华网、中央人民政府网等各大网站都进行了转载,其警示和震慑作用初步显现。下一步将对广告违法程度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产品采取在浙江省区域内暂停销售的措施,这一措施将与工商部门采取联合行动。
2、对违法广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警示整改。对外省产品违法广告转所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未备案的外省产品广告督促整改,及时履行备案手续;对涉及省内产品违法广告的9家生产企业,发出《警示函》,要求立即整改,并进一步做好督查工作。
3、对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在今年全省保健食品市场产品质量评价中,将这些严重违法广告的产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
二、加强对电视、电台重点发布媒体的监管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配备对电视、电台广告的日常监测设备。加强对发布量最大、违法率最高的电视、电台广告进行日常监测和监管。
2、督促广电系统对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电视、电台的整改。针对省级媒体违法率高和电视违法量大的问题,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省广电集团加强对电视、电台对发布违法广告的整改督查,联合召集广电系统所属电视、电台广告部门负责人广告管理员举行广告监管的政策业务培训,专门进行保健食品广告知识、政策规定、监管要求等的讲解,以提高媒体在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的政策把关能力。
三、建立保健食品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1、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全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制度。按照《浙江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和发布行为黑名单制度,将根据集中监测结果和日常监管情况,积累相关基础数据,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落实企业第一责任。同时采取公告、黑名单制度等综合措施,遏制虚假违法广告的发生。
2、召开全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研讨会。将召开全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工作研讨会,交流探讨广告监管工作的经验体会,进一步落实下半年保健食品广告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
3、配合有关部门探索保健食品广告整治、规范、发展有机结合的路子,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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