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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啤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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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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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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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啤酒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啤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江西、重庆、安徽、河南、山东、广东、陕西、湖南、湖北、福建、甘肃等20个省、直辖市145家企业生产的145种产品,合格129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 本次抽查依据GB4927-2001《啤酒》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涉及的卫生指标包括:甲醛、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经检验,本次抽查中所有啤酒产品卫生指标全部合格。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使用非“B”瓶和捆扎包装问题突出;二是原麦汁浓度达不到标准要求;三是个别产品双乙酰含量超标。 抽查结果表明: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我国啤酒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本次抽查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6%。部分小型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一些问题,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原麦汁浓度项目未达标。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原麦汁浓度项目不合格。其中,有1种啤酒的原麦汁浓度实测值为8.72°P,与标准规定的≥9.8°P相比低了1.08°P。 二是双乙酰含量超标。双乙酰是反映啤酒风味的关键项目。本次抽查中有1种啤酒的双乙酰含量超标, 双乙酰实测含量为0.32 mg/L,超出标准≤0.10 mg/L的规定,双乙酰含量超标的产品容易产生“饭馊味”,影响啤酒的感官品质。 三是蔗糖转化酶活性不合格。蔗糖转化酶活性是纯生啤酒的特征性指标。纯生啤酒与熟啤酒相比口感更新鲜,营养物质更丰富,是不经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而采用物理过滤方法除菌、无菌灌装的啤酒。纯生啤酒中各种酶保持着活性,故蔗糖转化酶活性呈阳性。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的蔗糖转化酶活性呈阴性,达不到纯生啤酒的特征性指标。 四是使用非“B”瓶和捆扎式包装问题突出。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使用了非“B”瓶或绳捆扎包装。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瓶装啤酒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B”字玻璃啤酒瓶及不得采用绳捆扎式包装出售,否则易造成啤酒瓶爆炸。 五是标识标注不规范。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质量等级标注错误、品名不规范等。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跟踪抽查啤酒产品质量,促进啤酒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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