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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与新闻媒体签订保健食品广告规范发布承诺书

来源: 浙江省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08-05-08



    4月30日,浙江省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嘉兴市工商局联合与市级有关新闻媒体签订了嘉兴市保健食品广告规范发布承诺书。
  本次签订承诺书的是嘉兴市本级8家主要新闻媒体,包括嘉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共城市频道、城乡生活频道)、嘉兴电台(交通经济频率、新闻综合频率、城乡生活频率)、嘉兴日报社和嘉兴广播电视报社。签订承诺书的单位都郑重承诺:一是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诚信开展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制作和发布活动。二是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广告审查机制,承接广告应认真审核产品证照、企业资质以及产品的广告批准文号等,必要时到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核实。三是保证所发布的产品广告其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广告批文等规定内容完全一致。四是如有违反,自觉服从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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