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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全面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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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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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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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一方面,利用媒体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机会,向群众宣传介绍保健食品的功能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另一方面,与移动公司联合,在移动气象短信内容后面增加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通过以上活动,增强群众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识别能力,免受误导,营造一个打击违法广告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配备监测设施,扩大信息来源。充分利用省局拨付的专项经费,配备广告监测工作所需的必要设备,监测本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的保健食品广告信息,扩大信息来源,收集违法广告证据,确保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长效机制。有关科室之间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无论哪个科室在进行广告监测或执法的过程中发现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均要进行记录,并向有关责任科室通报;定期与工商部门勾通,交流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经验,发现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及时移送;加强与电视台的协调,要求电视台在播放保健食品广告时,必须有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方可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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