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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督查组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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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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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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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1日至24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抽调市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和卫生局的专业执法人员组成了综合评价检查组,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南海潮带队,分别对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土左旗、托县、清水河县、和林县、武川县及市农牧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市容管理局、粮食局和盐务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与《呼和浩特市综合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对2007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专项整治具体实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并就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宣传情况、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开展情况和农村食品、小食品店及餐饮业整治等情况进行了交流,还实地了解了武川县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展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旗县区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都签订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深入开展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各有关成员单位责任状的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但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旗县区总体上普遍存在着食品工业化水平低;食品检验、检测力量薄弱,企业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大经费投入等。 市检查组对旗县区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点指导意见:一是地方政府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之中,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特别要加强食品安全的经费投入,保证全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地方政府要牵头做好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尤其要抓好农村食品监管网络的建设;三是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消费四个关键控制点的监控力度,全面深化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各旗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是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全市食品安全网曝光制假售假行为,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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