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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6-04-03



 

                                                                   国食药监协[2006]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重要内容,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并作为综合监督的基础工作来抓,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综合利用。要建立快速、便捷的信息收集通报网络,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搭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并在此基础上着手研究编写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年度报告。
  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要力争做到客观收集,及时、准确报送,科学分析和利用。各地要着重围绕以下几方面内容开展工作:
  一、日常信息的报送
  (一)食品安全法规及措施;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监测检测结果;
  (三)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工作安排的情况;
  (四)地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处理情况。
  二、统计信息的报送
  按照我局《关于布置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部分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食药监办〔2005〕56号)要求,认真填报相关统计报表,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2)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3)重点品种综合监督情况。
  三、食品安全信息的分析与使用
  (一)结合季度统计报表的情况,写出分析报告,与报表一并报送我局,同时抄送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
  (二)每半年形成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报送地方政府领导参考;
  (三)各地方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在全面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基础上,参照我局编制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指南”(见附件),编写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年度报告,每年年底前报送我局。


  附件:食品安全信息体系框架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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