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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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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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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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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食安委办《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浙江省金华市食安委办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在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继续选择地方特色产业深化行业试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选择当地特色优势食品产业,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义乌市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单位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应当在三个以上行业和30家以上企业开展试点,其余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至少要选择一个行业开展全行业试点。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相关工作文件精神要求,规范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及其信用监管档案,切实做到“管理有制度、产品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记录、信息可追溯”。 三是及时汇总公布食品企业信用状况。各地、各部门及时通过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汇总、分析、评判企业信用状况,披露相关信息,发挥信用奖惩机制的作用。要努力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投入,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实现部门、企业与食品安全有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逐步建立食品召回和企业红黑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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