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分工调整实施意见
来源:
2004-07-30
农质安发[2004]12号 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省级承办机构: 随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全面启动,建立“统一规范、简便快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结合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的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各环节审查重点与分工工作了适当调整,现将新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分工调整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之中遵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七日 关于印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分工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详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