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设立6个专门工作组,并成立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下,具体牵头制定本领域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工作组由具备专门能力的现有单位承担,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任命。专门工作组组成及职能如下:
法规组
按照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的规划,提出食品安全法律规章的制修订计划;按照行动计划安排,负责组织制修订行动计划中涉及的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规章。
标准组
与食品卫生标准管理部门协作,制定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行动计划和食品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的安排,组织制修订行动计划和标准规划中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
监测组
制定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年度监测计划;在行动计划框架内健全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点,完善监测网络系统,落实两项监测的监测任务;协助实验室能力建设组承担两项监测的实验室质量控制,协助组织开展监测技术的培训,促进国家级和省级中心实验室通过国际国内的质控考核。
监督技术及管理组
制定监督技术和监督方法的推动计划;协调其他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行动计划中涉及的食品监督技术研究、推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督水平;组织企业培训,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企业诚信水平。
实验室能力建设组
与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管理部门配合,制定实验室能力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实验室能力建设年度计划的落实,组织全国相关实验室的质量控制;组织申请食品安全检测相关科研课题,推动新方法、新技术研究,促进实验室能力建设;协助实验室管理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
宣传组
负责制定行动计划的年度宣传计划;建设行动计划专题网站,负责网站内容的采编和发布;组织全国各行动计划执行机构,面向社会进行行动计划的宣传;落实年度宣传计划,承担具体宣传工作,负责与媒体、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
专家组
为领导小组制定决策提供技术咨询;为办公室制定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提供技术指导;对工作任务实施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提出指导;开展行动计划相关内容的学术研讨。
二零零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