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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理市创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工作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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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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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抽调省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检查验收组”,对大理市创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大理市人民政府将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一年多的工作作了汇报。省检查验收组在听取汇报后,按行业分组对创建工作所有档案进行查阅,又先后深入到大理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大庄蔬菜种植基地、心如悦素食馆餐饮示范店、大理镇食品药品协管站、水碓村农家宴席规范管理示范点等地,实地查看了创建情况,并按照《云南省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合议、考评,大理市顺利通过了检查验收。 云南省检查验收组对大理市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市总体评价认为:大理市委、市政府把食品安全示范市的创建当作一次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新机遇、新起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工作目标,认真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努力构建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网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运行、信息预警、防范监控、应急处理等机制,大胆探索,扎实工作,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地成效。 一是食品产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现。乳制品、茶叶、饮料、啤酒、旅游餐饮服务等食品产业进一步快速发展,保障和促进了全市食品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截止2007年底,大理市拥有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已达54户,食品产业生产总值达到13.6亿元,较上年增加57.38%,一批重点食品企业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带动了相关上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的稳定增收。 二是食品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创建工作过程中,通过推进自主创新和标准化建设,食品产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食品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截止2007年底,全市已有2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通过了HACCP认证,有3家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7.3万亩、获无公害蔬菜认证品种4个,优质水稻种植面积达11万亩;其中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5.2万亩,占大理市蔬菜年播种面积的90%以上,优质水稻种植面积达11万亩。获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餐饮企业达65户,其中A级有9户,B级有56户。 三是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市人民政府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与各乡(镇)、“两区”和相关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大理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考核并兑现了考核奖励。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2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落实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工作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三纳入”要求。 四是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在创建工作中,建立健全协管站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处理交办、投诉举报处理、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农村集市联合巡查、农村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和农村食品安全联合宣传等相关工作制度,健全了工作日志、工作台帐、信息报表等痕迹管理资料,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硬件设施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根本的改善和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有了更实在的措施和内容。目前,全市11个乡镇和两区管委会的13个“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174名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29名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和13名“4050”专职协管员按划片包干到乡(镇)、村(社区)的原则,认真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食品安全监管网络100%覆盖到了村一级。 五是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在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工作过程中,大理市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和旅游景区景点餐饮示范街、示范店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预防为主、典型引路、分类指导、逐步规范”的思路,初步建立起了政府负总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具体落实,全社会广泛支持参与的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农村宴席申报备案、安全责任承诺、现场督查指导、宴席厨师培训、事故报告处置等制度,截止2007年12月,全市11个乡镇农村宴请有1888户次,其中书面备案的有1036户,口头备案有546户,广大农村群众重视宴席食品安全的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突破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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