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要闻播报 | 部委动态 | 地方动态 | 检验监测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食品安全知识 | 综合监督
 站内检索


 热门排行

浙江省绍兴县突出“四抓”有序推进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

2008-07-17



        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作为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载体,浙江省绍兴县作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一直把抓农村食品安全作为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内容,并制订出台了《绍兴县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创建单位,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
        一、抓协调。绍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动履行牵头协调职能,一是主动做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县食安办拟定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由县政府发文,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明确了创建单位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县食安办多次组织召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同时,又在不同阶段对具体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多次协调。
        二、抓指导。县食安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了对全县各创建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帮助创建单位设计食品监管对象调查表、汇总表,并建立电子档案,指导示范创建单位的确立和规范化工作,并通过示范效应,带动整个行业的规范和提升。
        三、抓示范。绍兴县食安办重点帮助示范点进一步规范提升,真正让示范点发挥行业内示范带头作用,并通过组织参观示范点等形式,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业主真实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感,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也为规范提升提供了现实样板,解决了业主以前想规范而不知如何做的实际问题。
        四、抓宣传。在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活动中,绍兴县在县镇两级电视台宣传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并在绍兴县报组织“关注食品安全”征文活动,营造起一种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

 


 

本站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SFDA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 京ICP备06048002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